【支付资讯】2019年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大事记

2019年12月27日


1.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从2016年FinTech的概念火热以来,大多数的金融科技战略仍然停留在民间层面。直到2019年8月,全球首个国家层面的金融科技规划出炉。这与2019年初确定的人民银行“三定”方案息息相关。中编办“三定”方案中明确了人民银行统领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澄清了金融科技多头管理的障碍,也为金融科技还是科技金融的问题正了名。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以3年为时间段,既充分考虑了科技快速发展的形势,又避免了规划仓促出台任务无法落地的问题。《规划》提出了6大类27项任务,从战略、机构、产业、风险、监管、消费者权益等多个角度全面阐述了金融科技的构想,是未来指导金融科技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央行也组织了多次金融科技规划解读,在不同的会议上对金融科技工作做了重点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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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科技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18年央行牵头联合发改委、社保、卫生等6部委发布文件在10省市启动金融科技试点。2019年,金融科技试点项目正式得到批复。金融科技项目覆盖了主流的ABCD技术应用,并充分结合了跨行业的应用需求。

试点工作联合社保、卫生等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景,也体现了金融服务普惠民生的发展目标。在卫生多码融合应用中,通过全国电子健康卡关联金融机构账户,实现就诊环节一卡通。用户既能在一个账号中完成挂号、看病、取药,又能方便的完成支付,切实方便消费者。

金融科技试点是在有限的真实环境中探索新技术新应用,金融机构也必须在这一过程中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选择可靠的技术方案,建立有效的用户保护机制。

3.中国版“监管沙箱”出台

英国在金融科技领域提出使用“监管沙箱”鼓励创新。2019年,北京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这被称之为中国版的“监管沙箱”。

科技司司长李伟表示,金融科技创新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持牌经营,只有持牌机构才能通过金融科技提供创新的金融服务产品,科技公司可以和持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二是坚持依法合规,金融机构必须管控好新技术创新应用带来的风险隐患;三是坚持权益保护,建立健全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相适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16号),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有利于通过“以点带面”方式来探建立适应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的体制机制。

4.金融科技标准化成果丰硕

金融标准能够支持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金融行业推出了云计算的应用规范,以及第一个生物识别相关的应用规范,即声纹应用。今年10月,《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规则》正式发布,标志着金融行业将金融标准纳入了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中,金融标准上升到了新高度。

为进一步配合标准落地,12月11日,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启动筹建工作,致力于开展金融科技应用测评、风险监测以及监管科技与合规科技建设,将成为我国金融科技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12月25日,支付清算协会的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管理平台也正式上线。

5.金融科技产业联盟在北京成立

2019年10月30日,在北京召开了金融科技产业联盟的成立大会。产业联盟汇聚了全国各地150余家金融机构、科技公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参与机构多、覆盖范围广,目标是加快共性技术研究攻关及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金融科技产用协同,助力优秀品牌孵化成熟。

金融科技本质是金融,也离不开科技的加持。通过产学研联合攻关,在金融科技产业联盟中成立各类专项研究委员会,组建联合实验室,才能更好地促进产业基础设施完善,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从而更好地赋能金融业务提质增效,实现普惠民生。

6.银行纷纷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

银行系金融机构谋求在金融科技转型,必然要突破过去机构设置的模式,从底层规划上走一条适合金融科技快速迭代发展的道路。探索创建金融科技子公司成为一种良好的途径。

2019年,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都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从2015年起,兴业、平安和招行就创建了金融科技公司。2018年,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科技子公司推动了新高潮。至2019年末,已有10余家银行建立了金融科技子公司。

金融科技子公司首要的作用仍然是服务母行,重塑银行架构,应对市场竞争。其次,金融科技公司也能更好地服务同业,尤其是大中型银行可以将自己的优势经验复制到中小型银行,带动整个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金融科技公司还可以与政府机关、其他行业更开放地合作,为群众共享金融科技便利提供帮助。

工行行长表示未来银行就是金融科技公司,让我们拭目以待!

7.金融信息保护开启新纪元

2019年10月,央行就《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稿向部分银行征求意见。《办法》重点涉及完善征信机制体制建设,将对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之间征信业务活动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对违规采集、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的惩处力度。

据悉,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将出台,已经纳入人大立法规划。《网络安全法》更是进一步强调了诸多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要求。国家信息安全标准GB/T 35273也提出了信息保护的诸多原则。央行也同步制定了关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技术规范。

8.金融APP治理进入新时代

近年来,金融科技在消费端的最大变化,就是用金融APP提供服务。APP的二维码实现了支付功能;APP能够购物、转账、买理财、生活缴费。金融APP的创新发展已经成为了金融业普惠民生的代表。但是,金融APP的大量应用,使较为封闭的金融网络打开了越来越多的缺口,对金融的安全形势影响不容忽视。

9月央行印发237号文《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的通知》,推动金融业建立涵盖事前评估备案、事中风险监测、事后联防共治的金融APP风险防控体系。

在237号文中,最大一个特点就是突出了用技术防范风险。通过风险监测平台对潜在仿冒、安全漏洞、权限滥用、敏感信息泄露等风险的全面感知,在不同机构之间进行风险信息共享,达到金融行业APP风险联防联控的目标。风险监测平台既是金融机构的合规科技又是监管机构的监管科技,金融机构需要充分利用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实现机构业务运营与金融监管的一致性。

9.金融机构推出全新智能支付产品“刷脸付”

“刷脸付”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通过刷脸实现交易路由,延续用支付口令交易验证方式,不改变客户使用、商户受理的交易习惯。用户只需在手机银行或云闪付APP注册开通并绑定银联卡,在商超、餐饮、药店、酒店、自助售货机等场景的特约商户结算时,无需拿出手机、银行卡等物理介质,根据提示完成“刷脸”操作并输入支付口令,即可成功付款,极大地提升客户支付体验,增强金融服务获得感。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全新的智能金融产品,“刷脸付”在信息保护方面,人脸特征采集明确获得客户授权,严控数据使用范围,采用支付标记化、多方安全计算、分散存储等技术,严防信息泄漏、篡改与滥用。在资金安全方面,充分尊重客户的主观意愿,通过专用支付口令进行主动确权,建立安全保障机制,保障客户的知情权、财产安全权等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刷脸付”的成功推出,为支付产业带来新机遇、注入新动能。未来,各方将围绕“刷脸付”产品,加大金融科技应用力度,筑牢支付结算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助力打造新支付、新零售、新经济,共建互利共赢的支付新生态。

10.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金融科技”论坛在浙江乌镇举行

2019年10月2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办的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金融科技——深度融合·多向赋能”论坛在浙江乌镇举行。与会嘉宾围绕推动金融科技深度融合,创新金融科技关键技术应用,强化金融科技多向赋能,构建金融科技发展合规路径等重点话题,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高效务实的新理念、新方案、新举措,推动金融科技深入融合发展。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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